2008年12月11日 星期四

东方物流完成商标注册 (2007年3月28日)

东方物流有限公司透过登记商标,为顾客提供进一步的保障,以提升他们对公司的信心,并且能够巩固其专业的企业形象。
法律方面互联网令商誉和商标变得更有价值,注册商标的数目更大大增加。东方物流透过已注册的商标,可以避免日后因误用商标而产生的冲突。标号 R代表东方物流拥有专利权去使用已登记的商标。任何模仿东方物流的商标都属违法,公司绝对有权追究甚至控告侵权者。对公司来说,一个已注册的商标是无形的资产,可避免被盗用。
商业方面企业名称显示标号R的公司,普遍地会被认为是较可靠,较易得到承认,以及被视为是较专业。一个已注册的商标无疑能够增加顾客对公司的信心和承认,从而可以吸引更多有基础的顾客。东方物流已注册的商标绝对可以加强保障顾客的利益,以防止顾客于日后被模仿或相似的企业名称所混淆,这可能是读音、表面或意思上相似的名称。

沒有留言: